

名誉主任:胡建国(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任、中国奥委会委员)
任玉明(中共洞头县委书记)
应祖明(浙江省体育局副局长)
主 任:姜长才(洞头县人民政府县长)
副 主 任:黄建省(中共洞头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长)
张均林(洞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)
赵乐平(洞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)
林 琼(洞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)
尹国臣(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四部主任)
孙浙东(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副主任、浙江省钓鱼协会秘书长)
成 员:段全成(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海钓部负责人)
钱登瑞(温州市体育总会副主席)
吕东辉(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)
邱佩雄(中共洞头县委办公室副主任)
方海荣(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)
陈继峰(中共洞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)
陈海滨(洞头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局长)
邱国平(洞头县文体局局长)
郑金平(洞头县广播电视台)
汪泽斌(洞头县公安局副局长)
李昌达(洞头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)
倪 颖(洞头县文体局副局长)
叶锦丽(洞头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副局长)
陈成义(洞头海事处处长)
吴祖锋(洞头港航分局局长)
黄海卫(洞头县风景旅游管理局纪检组长)
徐镇亮(温州钓鱼协会秘书长)
孙 宏(温州市钓鱼协会海钓俱乐部主任)
叶建和(洞头博浪钓鱼俱乐部主任)
组委会下设办公室(设在洞头县绿园大厦南单元302室,办公室电话0577-63479025、63479023、13858830919),陈海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叶锦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,负责大赛组织协调。办公室下设秘书处,叶建和同志兼任秘书长,江晓燕、甘子麟担任副秘书长,主持日常工作。 秘书处下设各组范围如下:
1、招商组:负责制订比赛工作计划,办理申办、登记、报名、资格审查等手续,编印比赛文件资料并做好归档工作。负责比赛选手的邀请以及赞助商的选择。
2、竞赛活动组:比赛场地的选择与准备,赛前会议的召开,比赛规程的制订与执行,成绩公告的发布,为运动员出具比赛成绩证明等。负责活动开、闭幕式
3、裁判组:负责裁判人员的落实与分工,负责比赛的裁判标准制定与比赛现场裁判工作。
4、宣传组:负责制订比赛工作计划,办理申办、登记、报名、资格审查等手续,编印比赛文件资料并做好归档工作。负责比赛选手的邀请以及赞助商的选择;负责宣传报道工作以及媒体的接洽,新闻发布会及比赛场地的布置等。
5、保卫组:负责全场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6、后勤组:负责安排车旅、交通、食宿、赛场救护及环保等事宜。
7、财务组:负责集资、广告活动及财会会计。
